郑州师范学院自助售货机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8-23
郑州师范学院自助售货机服务项目,已经学校批准,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对投标报名人采用资格审查的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投标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郑州师范学院自助售货机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6号—郑州师范学院东、西校区;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说明:
管理服务费:不低于3000元/台/年
一标段(东校区):根据实际需要安装自助售货机
二标段(西校区):根据实际需要安装自助售货机
学校提供运营场地、水电接入等条件(费用由中标运营商承担),所有设备、管道、线路安装以及运营期间的水电费等由中标运营商全额承担。运营商自筹资金负责项目建设、运营,自负盈亏。
5.服务期限:三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4、投标人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或自助售货机设备技术说明;
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的财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注册企业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信誉良好;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企业)2023年1月份以来的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注:
(1)税收证明材料主要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相关凭据;
(2)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专用收据或社保部门开具的票据);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事业单位可以不提供此项要求;
【查询指南: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查询到的与本企业存在有控股、管理关系的具体情况,建议将查询截图附入磋商响应文件中】;
(7)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高校老师和学生生活规律和需求,具有为老师和学生提供优质服务的经营理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7、投标单位需在开标前,向甲方指定账号转入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30日,工作日时间。
2.报名地点:郑州师范学院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
3.报名方式:请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下资料前来报名①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②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非公司法人前来报名的请提供法人委托书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④U盘。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9月4日上午10:00
河南省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路演大厅。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371-63312221 15638525727
地址: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6号
郑州师范学院(河南)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3日